关于领智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终止从事第1类受规管活动之通知
尊敬的客户,
经过慎重考虑,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决定及于2023年7月31日正式终止从事第1类受规管活动,就此,本公司已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出通知书及申请撤销牌照。
由于本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正式终止从事第1类受规管活动,客户与本公司签订的合约亦已于2023年7月31日终止。本公司特此再次通知客户如在本公司的账户内仍存有股票及/或现金,请尽快在本通告的日期后的14天内与本公司联系安排把股票及/或现金提取或转移到其他证监会持牌公司。请注意:由于本公司已不是香港结算所参与者,所有客户的股票现正存放于联合证券有限公司(证监会牌照号码:AFS455)的信托账户中。
本公司亦特此通告客户,如本公司仍持有无人认领的客户资产(包括股票及/或现金),本公司将会向证监会报告,并以证监会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该资产包括根据《受托人条例》(香港法例第29章)第56条及第62条向香港法庭申请把无人认领的客户资产缴存于法庭或变卖或以其他获法庭授权的方式处理。
特此通知,敬希垂注。
再次感谢各位多年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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